公司未按实际工资作为缓存基数
你好,我们单位缓存公积金基数按广州最低底薪2150作为缓存基数,但是实际工资都是超过4000元,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缓存,我想按实际工资作为缓存基数,咋办?。。因为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缓存基数有关,。。单位未按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缓存)实际工资作为缓存基数,合法么?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 展开
2020-04-23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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