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租房,现在买了房子,怎么更改提取方式?
本人之前一直以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即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上一次提取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问题:1、最近和丈夫一起准备买房,请问如果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吗?2、是否需要先办理手续,停止了之前的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才可以提取账户中的余额?... 展开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购房提取有两种具体情形: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如您租房提取办理了 展开
2020-04-09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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