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续缴存公积金
我于2020年3月工作单位变换原因,导致新旧公司未能在15号之前缴存当月公积金,但新公司月3月19日缴纳,但是在缴纳明细表上显示为补缴,3月前几年都是正常汇缴,请问这样是否属于连续12个及以上缴纳还是属于断缴,是否会影响近期公积金房屋贷款权利?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年内职工若因工作调动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含)的未连续缴存记录,由单位提供证明并补缴后,审批通过后,视为连续缴存,以实际的审批结果为准。
2020-03-26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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