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缴存中的“新调入的职工”的概念
您好,根据穗公积金中心[2019]51号文件中对于公积金缴存起始时间的说明中,提及了新调入员工的公积金缴存起始时间,“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条款中关于“新调入的职工”应如何理解?比如说曾在外地工作并购买外地的公积金,现在在广州工作,是否算作“新调入的职工”,还是应当认定为“新...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所称“新调入职工”是指职工在两个关联单位间调动,如母、子公司、总、分公司或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间的工作调动。除此都可以认定为“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入职次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0-02-24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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