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证件丢失能否使用复印件代替?
您好,我想帮职工咨询一下关于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证件丢失能否使用复印件代替方面的问题?例如: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贷款合同、房产证等原件遗失,是否可以用复印件代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资料是必须要提供原件,不能使用复印件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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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遗失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的,应到相应的售房单位取得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及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职工遗失契税完税证明的,应到房地产档案馆查档并取得复印件。职工遗失贷款合同原件的,应到贷款银行取得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印章和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职工遗失房产证的,建议到房管局补办原件或提供房管局盖章的复印件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是否需提供 展开
2019-08-15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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