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寓自住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夫妇均为广州居民,无广州市住宅,于5月份以夫妻双方名义购买了一处广州市内公寓自住,并向农业银行借了40多万商业贷款用于支付房款。请问是否可以凭购买公寓合同、发票等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如若可以,是否半年提取一次?谢谢!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按年限的划分:一、使用年限为70年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为“居住”或“居住和非居住”或“商住两用”的,可以提取。二、使用年限为50年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为“居住”或“居住和非居住”或“商住两用”的,且职工能提供广州市家庭无产权证明或者能提供资料证明该公寓为职工家庭在广州市的唯一住房的,可以提取。三、使用年限为40年的,“房屋性 展开
2019-07-04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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