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户籍所在地住房提取公积金几份材料的问题咨询
本人购买陕西西安一手住房,未有产权变更等情况,购房时间:2016-11,购房形式:首付+商业贷款。1、本人大学期间的户口在西安,之后毕业迁回安康市(陕西其他地级市),购房时候使用的是安康市身份证,商品预售合同上的身份证信息是安康的,但是目前本人户口已经在西安市落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影响提取公积金?2、提取其中一条要求,购...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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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即2018年7月25日前购房的,购房提取不限制户籍地购房。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 展开
2019-06-21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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