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还贷此前在南京购买的房子公积金贷款部分
您好!我目前在南京工作,已经组合贷购房一套;但是即将换工作去广州暨南大学,请问后续在广州或者广东省的公积金部分可以继续还贷吗?如果不能,在广州暂时也不买房的话,公积金部分可以提取用做别处(如租房等)吗?具体规定是怎么样?期待您的详细回复。谢谢!祝愉快!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则有两种具体情形: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 展开
2019-04-16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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