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买房,自己能够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帮忙还贷吗?
配偶在佛山买了房,我们两个都是在广州买的公积金,我们两个的户籍都不在广州和佛山,购房的时候我们联名申请了商业贷款,配偶是主要借债人,他可以去申请提取公积金还贷吗?我只是作为次要借债人,能否也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来帮忙还贷?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则有两种具体情形: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 展开
2019-03-26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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