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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租房提取公积金咨询

我签订的公租房合同是去年8月份开始的,是跟单位签的那种,当时也不知道公租房也可以提取,询问单位也回复不知道,所以在9月份的时候曾经以简易方式(600元/月)提取过半年,现在如果我隔半年再次提取的话,可以按公租房租金来提取吗?因为看文件又说签公租房合同半年内要提出申请才行,否则当取消提取资格。
ask7350248444|2019-03-01 07: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679160326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以一种条件申请提取,若想用另一条件申请提取,应先注销原提取申请表、租房—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一、申请条件(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展开
2019-03-04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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