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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1月在肇庆购房,能否进行购房提取公积金?是否需要户口本?

本人广州户籍,未婚,购广州公积金、社保。于18年1月1日于肇庆某楼盘交付首付,于1月27日网签完成。但因贷款放款慢未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申请。此情况能否再进行申请提取公积金?若能,提取时是否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
ask5807810217|2019-02-15 07: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721964946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一、申请条件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年1月1日前 展开
2019-02-15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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