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合并咨询
您好。我自2018年3月份在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个人自愿缴纳账户,到目前为止,已经连续缴纳近一年。而我之前在北京工作,现在由于工作调动因素在广州长期工作,并于2018年把4月份把北京的公积金成功转入广州。现在的问题是,我现在需要把从北京转入广州的公积金合并到个人自愿缴纳账户,请问可行吗?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个人账户转入1.申请条件:自愿缴存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即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累计汇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2.办理流程:自愿缴存人员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 展开
2019-01-24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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