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月在肇庆购房,能否进行购房/贷提取?
本人广州户籍,未婚,购广州公积金、社保。于18年1月1日于肇庆某楼盘交付首付,于1月27日网签完成。但因贷款放款慢未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申请。此情况能否再进行申请提取公积金?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
2019-01-10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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