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相关疑问
1.如果毗邻城市房产已经成功办理按揭购买自住住房(非按月还贷)提取公积金,然后结婚,但配偶在广州已有房产的,毗邻城市房产还可以继续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吗?2.如果是2019年1月1日之前申请的购房贷款(毗邻城市房产),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按月还贷?如果可以,那么结婚后配偶在广州已有房产的,毗邻城市房产还可以继续正常按月还贷吗?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一、根据您的描述,若您该套房屋已成功办理提取,则可继续每半年提取一次。二、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年1月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要办理按月还贷。其他情况目前均不能办理按月还贷。
2019-01-07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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