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减税咨询
我购买本人在广州的第二套住房是贷了公积金贷款,到2019年3月才能还清贷款。但是我在2017年4月已经卖掉了本人在广州的第一套住房。也就是说本人现在在还贷款的住房也是本人目前唯一的住房。请问我能否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减税优惠?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自2011年2月25日(含)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申请,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职工可查看公积金贷款合同(又称借款合同)获知其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上浮,若有上浮则不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若未上浮(即利率为基准利率)一般认为是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若公积金贷款合同未明载贷款利率是否上浮,职工可通过比较贷款合同载明 展开
2019-01-09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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