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外农村户籍,在广州未有房产,但在周边城市有房产,公积金如何提取
你好!我本人目前公积金状态如下:1)户籍:湖南2)公积金缴纳地:广州3)公积金缴纳年限:2.5年4)房产所在地:广东清远5)婚烟状态:未婚6)目前在户籍所在地(湖南)与公积金缴纳地(广州)都未购有房产目前我是否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公积?如果是,手续,流程和所需的文件是怎么样的?谢谢!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有两种具体情形:(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例: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房,缴存人户籍在A市,其配偶户籍在B市,则缴存人在广州、A市 展开
2019-01-02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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