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提取用于毗邻城市购房的范围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请问这六个城市的具体定义是只是指地级市本身吗?还是指包括下面的县级市或乡镇?比如清远市英德市是否在此范围内?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符合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地级市范围内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有疑问,建议您到我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详细咨询。地址链接:
2018-12-27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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