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新政提及的2018年7月25日前认购异地房子可提取公积金问题
本缴存人在很久前已经有一套广州房子,但在2018年7月25日前认购了一套佛山房子,那么我符合新规的2018年7月25日前可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吗?因为新规2018年7月25日前可提取公积金的规定,这里没有提及广州有一套房产的情况是否可提取。原来旧政策2018年7月25日前是可以的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19年1月1日新政实施后,若您在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若非上述情况,则需满足以下情形方可提取: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 展开
2018-12-27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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