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通用预收款收据
您好!我是江西户口在广州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年在江西户口所在地购买了首套个人商品住房,现在只开具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预收款收据,金额为首付款,票据内已注明清楚收款单位、付款单位、购买房屋详细信息、税务登记号、加盖公章等需要的信息。请问该票据可以用以提取公积金吗?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由于无法接触您的具体材料,故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我中心业务审批部详细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4楼。谢谢您的咨询!
2018-10-17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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