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贷款办理>首付> 问题详情

国家税务局通用预收款收据

您好!我是江西户口在广州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年在江西户口所在地购买了首套个人商品住房,现在只开具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预收款收据,金额为首付款,票据内已注明清楚收款单位、付款单位、购买房屋详细信息、税务登记号、加盖公章等需要的信息。请问该票据可以用以提取公积金吗?
ask8924725816|2018-10-17 07: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831625733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由于无法接触您的具体材料,故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我中心业务审批部详细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4楼。谢谢您的咨询!
2018-10-17 14:5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