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存及异地贷款证明是否可重新开具的事宜
您好:因广州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明细证明、异地贷款证明均只有2个月的有效期。因开发商原因,已开取的以上证明文件未及时得到提交,现即将过期。麻烦问下贵中心:1、是否可以凭身份证重新开具以上证明文件(同时,原已开具的证明文件返回给贵公积金中心作废);2、如果中途有遗失,是否亦可以重新开具。咨询以上问题,麻烦贵中心予以明确,感谢!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可以重新开具。职工因异地贷款开具个人缴存使用情况证明的,仅由中心天河管理部受理开具,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楼)。谢谢您的咨询!
2018-10-17 14:4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