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为确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需要将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我中心的,应由职工本人前往我中心网点申请办理,不得委托单位经办人或他人代办。具体详见《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3ca94b00136c4d39430006 展开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为确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需要将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我中心的,应由职工本人前往我中心网点申请办理,不得委托单位经办人或他人代办。具体详见《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3ca94b00136c4d394300067/2018-03-30/article_2c9032506275993a016275ba0ca30012/2c9032506275993a016275ba0ca30012.html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异地转入的:(1)办理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即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累计已汇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2)办理流程: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返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后,原受理网点办理异地转入业务(1个工作日)→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2个工作日)→原受理网点为职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3)办理材料: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③在前台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均无需盖单位公章)。(4)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