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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17年5月27日(含)后,职工以“租房自住且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为提取条件成功提取过的,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申请的操作方法:(1)点击“归集业务”-〉“公积金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2)点击“申请”进入申请列表界面;(3)在提取申请列表界面,选择申请提取的房屋,点击后面的“选择”进入办理须知界面 展开
2018-09-25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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