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可提取时长的疑问
您好,我2018年3月办理了一次公积金租房提取,按政策2018年9月可以再次提取,由于我是没有发票和租赁备案的,如果我延迟三个月,即2018年12月提取,那我可以提取600*9=5400元吗?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满足无需提供租赁证明及发票的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谢谢您的咨询!
2018-09-10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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