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房产非首次提取
本人广州户籍,唯一住房在南海,17年已首次提取广州市公积金。后续是否可以继续以现有唯一南海住房提取公积金?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实施意见》发布后,若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的户籍都不在购房地,且此前未以该房产申请提取过的,暂停提取。已经成功提取过的或已经向我中心提交了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不受影响。谢谢您的咨询。
2018-08-30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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