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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租房无发票收据提取

您好。我第一次成功办理无发票每个月600元的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已经到账。但是当时没有提供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请问这个协议书能再次去银行办理?第二那半年以后我再次提申请提取无发票每个月600元租房业务时是否还要提供和第一次办理的资料去办理如租房资料加盖原公司公章?还是能直接在微信公众号办理?谢谢
ask7766229345|2018-08-15 07: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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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040869893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17年5月27日(含)后,职工以“租房自住且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为提取条件成功提取过的,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的。若您需办理定期转账的,请在办理二次提取时带齐相关资料到网点申请并签订定期转账协议。租房提取(一)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申请条件:①职工从2015年1月1日 展开
2018-08-16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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