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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州户籍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

请问下:非广州户籍,2016年在非户籍所在地购房,2016年10月提取过一次,2018年6月份在广州离职。是否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谢谢!
四海音乐|2018-08-01 07: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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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实施意见》发布前已经成功提取过的或已经向我中心提交了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不受影响。以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并被受理为准。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提取条件,申请该房产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广州市外房产的每次提取均需到网点办理,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和《住房公积金提 展开
2018-08-03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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