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筹借资金的非按揭购房已过去14年现需归还曾经的借款还能提取公积金么
本人曾在2014年时购买过一套房改房,因当时资金不够向亲戚借取了大部分的购房资金,小部分购房资金为当时本人提取的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金额仅占所有购房款的小部分);其后该亲戚也未向本人催还借款、故一直搁置(本人还款)此事。最近,因该亲戚有其它事情急需筹措大额资金它用而向本人追还借款。故此,本人要求补充提取现有的公积金账户余... 展开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实施意见》发布前已经成功提取过的或已经向我中心提交了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不受影响。以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并被受理为准。如以该套房屋在我中心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则按原政策执行。房产尚未出售且仍未提满核定的可提取额度,职工可继续以该套房产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每半年提取一次。附:《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 展开
2018-08-01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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