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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户籍房产二次提取

本人户口在江苏,妻子长沙人;在长沙贷款买房。1206年在广州已经取过一次公积金。现在如何再次提取?网上公众号申请无效,直接前台预约提取吗?
ask1485801799|2018-07-30 07: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463357493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提取条件,申请该房产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广州市外房产的每次提取均需到网点办理,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另请留意:职工提取材料发生变更的(含更换过期的身份证等),需提供变更材料原件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 展开
2018-07-31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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