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您在本市无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可为您直接开户缴存,开户后再办理异地转入,异地转入业务需职工本人到我中心管理部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一)申请条件: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或单位自行 展开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您在本市无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可为您直接开户缴存,开户后再办理异地转入,异地转入业务需职工本人到我中心管理部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一)申请条件: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或单位自行登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开设个人账户。(三)办理材料:1.提供《住房公积金___年___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人数较多的则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需再填写《住房公积金___年___月汇缴、变更表》;2.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创兴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异地转入的:(1)办理流程: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会计部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原受理网点为职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2)办理材料: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③并在前台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均无需盖单位公章); ③职工本人办理,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