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
你好,本人2012年9月因升学原因,户口由安徽省迁至广州市学校集体户口,2016年6月毕业后与广东省人才服务市场签订人才派遣工作合同2年(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户口由学校集体户口变更为广东省人才服务市场集体户口,工作期间缴纳2年住房公积金,现本人即将解除劳务合同,作为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至广州市,想问一下如何提取住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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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5.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出境定居的;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户口迁出本市,并 展开
2018-06-26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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