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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账户合并的问题

本人非广州户籍,劳动争议法院终审裁决后,原单位及个人都已经补交公积金,但在办理账户合并及提取业务时还需要原单位盖章才可以申请账户合并和公积金提取。这显然对申请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贵中心对劳动争议法院裁决结案这种特殊情况还要求按照一般的程序不太合理,有没有解开这种死局的处理办法。
奥利翁|2018-06-14 07: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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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仍挂靠在单位名下的,提取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若已转至我中心集中封存户(登记号999999),则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根据您的描述建议将公积金账户转至我中心封存部。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若涉及其他特殊情况,建议您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咨询并根据指引处理。地址链接:谢谢您的咨询!
2018-06-15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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