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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继续提取名下的公积金

我于2014年全额购买了一套房,当时是以我、妻子和女儿名义买的。后来办理了名下的公积金提取,到今年止我个人名下的份额(33%)就提取完了。现在女儿还在上大学一年级,妻子前年退休了,不再有公积金了。请问:在我还欠私人借款几十万购房款的情况下,我还能每年继续提取个人名下的公积金吗?直到还清欠款为止,不能的话又是为什么?夫妻共有财... 展开
ask7434600888|2018-05-09 07: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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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717386434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在2013年8月1日后,职工首次办理提取时,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若其中一方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例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 展开
2018-05-09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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