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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地购房人员户籍地更变后的提取问题

您好!我丈夫目前是珠海市户籍,于14年在珠海购房(婚后),房产证是他本人名字。自15年起,他便以偿还贷款为由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至今。现在他希望以投靠配偶为由把户籍迁至广州市,请问迁至广州市后,他本人名下的公积金是否还能继续每半年提取一次?
ask2678963853|2018-04-22 07: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我在玩大富翁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如身份证户籍发生变更的,提取时除提供必要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变更材料原件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原件重新办理。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 展开
2018-04-23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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