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2年订立合同购买一栋二层楼的私家房(注此房屋89年建)
现在卖方的女儿(78年生)找我要房,说土地证上有卖房本人和其女儿的名字,因此要分割土地,可以吗?我需要给卖方女儿一半的房屋吗?
其他答案
02年卖家的女儿成年了吗?如成年了,那么交易时她有知情权及决定权!你们双方签署的合同上应该有她亲笔签署才能生效(或者由她委托的人代理签署,需要委托公证),否则她可以要求取消交易!或者要求取回属于她的那部分产权!如果02年她尚未成年,没有民事能力的,那么其父母作为她的合法监护人,可以全权处理和她有关的事情!这种情况的话,那么现在她就是无理的要求!你可以予以拒绝!
2010-07-12 23: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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