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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后二次提取所需资料

我2016年有过2次成功提取记录(以房下无名产为由)。从2017年起,是否提取申请表、银行卡信息、身份证信息等资料都要重新递交?若现在的公积金缴纳单位与之前递交的提取申请表的盖章单位不一致,是否需要重新递交申请表?
ask426320399|2018-02-28 07: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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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200692757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需按以下要求提供齐全资料申请办理(仍需提供提取申请表加盖账户挂靠单位的公章):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申请条件:①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②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③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申请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填妥并加盖单 展开
2018-03-01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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