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问题
你好,我在广州有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另外在佛山购有另一套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现若在广州再购买一套住房,算作第几套?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利率是否上浮?谢谢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 展开
2017-12-07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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