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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提取额度用完后如果处理

本人于2008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第一套住房,个人可提取额度约57万元,目前即将用完。2015年本人在还清第一套房的贷款后又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第二套房。请问是不是在目前的个人可提取额度用完后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第二套住房的资料就可以增加个人可提取额度以继续提取公积金?提交第二套房资料的时间有没有限制?
ask7632073172|2017-07-20 07: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9346902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及其配偶有多套自住住房符合提取规定的,只能以其中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多套同时申请,以另外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时,应停止前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资格。若您购买的第二套房产符合我市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按以下流程提交资料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条件: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展开
2017-07-20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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