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离职时还是广州集体户现在已迁户口销户提取该怎么办理
2008年-2011年在广州缴住房公积金,2011年离职时还是广州集体户,没有提取公积金。现在已迁户口,销户提取是不是一定要离职证明原件?由于离职证明原件已经找不到了,复印件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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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离职提取需提供离职提取证明原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 展开
2017-07-06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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