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符合放宽租房提取情形的(租房自住但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情形(提取金额为600元/人/月))申请条件:①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②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③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附:《关于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通知》链接如下:事项说明(一)“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符合放宽租房提取情形的(租房自住但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情形(提取金额为600元/人/月))申请条件:①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②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③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附:《关于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通知》链接如下:事项说明(一)“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二)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另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使职工更方便快捷办理提取业务,自2017年5月27日起,职工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租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再提供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若职工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而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的,还可申请办理定期自动转账(每半年转账一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受理网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地址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二、办理流程职工(或单位代办人)提交资料(附件),上述任一银行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公积金中心3个工作日内审结。 三、注意事项 (一)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和其他相关资料,前往上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二)职工办理租房定期自动转账后,若出现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不符、职工转账账户异常等情况,自动转账将中止。职工若发现提取资金未到账,可前往上述银行经办网点查询办理。 附件:租房提取提交资料清单 租房自住但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情形(提取金额为600元/人/月) (一)本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职工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活期存折或储蓄卡需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其中一家。 注: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资料未发生变更的,再次以同一条件申请提取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4.办理租房提取定期自动转账只能本人申请,单位经办人不能代办。职工本人签订并提交《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租房)》(协议书可登陆我中心网站自行打印或前台领取)。 (二)单位经办人代办,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 3.《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4.《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 4.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 5.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