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年限的疑问
你好,我司帮我在广州买的社保,但我在东莞购得一套商品房,2014签的购房合同,当时付全款购买,前两天(2017年4月10日)才拿到的房产证,请问还有权限申请拿到住房公积金吗?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职工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申请提取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职工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申请提取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仍有疑惑,建议您持购房资料到我中心管理部 展开
2017-04-13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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