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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人2011年调入广州之前在异地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现在广州有一次公积金贷款,现贷款尚未结清。请问结清此笔贷款后:1、可否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2、从贷款的角度看,是否符合首套房的条件。谢谢!
ask4268673417|2017-01-17 07: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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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群岛的海鸥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已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指的是在广州已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职工符合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购买自住住房可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 展开
2017-01-19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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