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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在职期间单位没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持劳动关系证明、有效的工资证明、身份证、单位工商注册信息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办事处或管理部反映;职工若与原单位尚在劳动仲裁或诉讼期间的,需待仲裁或诉讼审结后持裁决书或判决书、生效证明到单位注册地或登记地所在区域的办事处或管理部反映。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未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 展开
2016-12-14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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