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加公积金组合贷是否可转为全部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贴息贷款
您好!买房时,男方是惠州公积金(省直单位),女方是广州市公积金(省直单位),因当时国家尚未开放公积金异地购房的政策,故当时只能采用“女方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买房,现男方已调入广东省直单位工作,是否可以将之前买房的“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模式改为“全部公积金贷款”OR“公积金贴息贷款”?谢谢您!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目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时还没有实施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转的政策业务。谢谢您的咨询!
2016-11-16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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