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还款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已办理首次提取,若贷款提前还清,也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不能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办理。职工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申请提取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职工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申请提取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还款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已办理首次提取,若贷款提前还清,也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不能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办理。职工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申请提取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职工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申请提取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仍有疑惑,建议您持购房资料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并按前台指引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 ? 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 4.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 5.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