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汇缴两次
?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我司员工正常的贷款权力。?公司因特殊原因导致一个月汇缴两次,10月31日前还可属正常缴款,12329回复不影响申请贷款。在没有事前通知企事业单位的情况下,就在11月1号后突然说之前的操作不合申请贷款资格,实属不合理,无章法,无依据。?2016年11月1日后执行新通知,规定月汇缴两次,不合贷款条件,在11月1...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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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为督促各单位、职工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考虑到部分单位和职工的实际情况,现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6】57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详情可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2016-11-11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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