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愿盖章和开离职证明
本人于2013年6月离职,现已在中山工作,因为先前以为只有买了房才能提取,现看到不是广州户口与单位终止合同便能提取,离职证明之前原单位已经开过,但因时间久已丢失。前几天联系原单位不愿意盖章和再开离职证明,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 展开
2016-07-08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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