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现行提取文件《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广州集体户口属于本市户口,不属于非本市户口范围,因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请待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后再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 展开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现行提取文件《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广州集体户口属于本市户口,不属于非本市户口范围,因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请待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后再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