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后住房公积金提取
我司今年为未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从2010年开始补缴了住房公积金。本人在2012年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一套。根据贵中心规定: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但由于支付房款的两年内的期间里,我公司没有买住房公积金,2016年公司已帮我补缴了从2010年开始的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下,能否提取?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2016-06-20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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