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或者复印件是否可以
我是中铁五局路桥公司的员工,目前在四川省巴中市够得住房一套。想于近期到广州市领取住房公积金,但现在开发商不能给我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只能提供扫面件和复印件。我也拨打了广州市的12345服务热线,里面的客服人员说在发票复印件上面加盖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的公章和书写一句该发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就可以当发票原件使用。请问这样是否可以?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职工遗失购房发票的,应到相应的售房单位取得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及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职工遗失契税完税证明的,应到房地产档案馆查档并取得复印件。谢谢您的咨询!
2016-06-08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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