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限为广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个人比例在上述原则下,允许进行自主选择。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详情可查阅以下两份通知。《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链接如下: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目前,关于2016年缴存基数上限及缴存比例的调整具体操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正在拟定中,详情请留意我中心公告。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